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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曰:孝子之事親也;居則致其敬;養則致其樂;病則致其
憂;喪則致其哀;祭則致其嚴。五者備矣。然後能事親。事
親者,居上不驕,為下不亂,在醜不爭。居上而驕則亡;為
下而亂則刑;在醜而爭則兵;三者不除,雖日用三牲之養,
猶為不孝也。
孝 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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